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法及结项要求及材料
我校统一受理时间为每年5月10-15日、11月10-15日。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在其他时间办理结项手续的,科研院将配合项目负责人办理相关手续,但需负责人到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后将材料寄至教育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的有关规定.doc
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doc
附件: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中期检查要求.doc
附件:终结报告书.doc
附件: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doc
附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