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现就制定和报送2016年教职工在职培养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在职学历教育对培养和提高现有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立足长远、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合理规划本单位在职攻读研究生人员数量、学科和研究方向及报考学校,制定好年度培养计划。将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发展潜力教师纳入培养计划,提升本单位队伍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各单位确定在职攻读研究生培养计划后,填写《2016年在职职工培养计划基本情况表》(见附件,A4纸打印),并加盖本单位与教务处公章后统一于2015年12月14日前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办公网人事处王祖星邮箱。
三、列入在职攻读研究生培养计划并被报考院校录取的教职工,入学前须持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进行登记,并签订相关协议。对于未列入当年培养计划的人员,学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另外,在职进修已经毕业尚未到人事处登记的人员务必于12月31日前到人事处进行登记。
联系电话:60438267
附件: https://wenfa.hebut.edu.cn/uploadfile/2015/1216/20151216031343499.xls
人事处
201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