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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2025年法律硕士复试通知
2025-03-25 03:12:00访问量: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复试工作。学院将遵循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范围

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复试范围名单为准。

二、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8日

三、复试地点

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河北工业大学红桥校区东院)

四、复试内容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面试、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科目为法学基础知识(宪法、法理学、中国法律史、民法、刑法)。

1.笔试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测试法学基础知识。

2.面试

(1)英语:满分50分。考查英语口语和听力。

(2)专业综合:满分150分。考查法学基础知识、法学前沿问题、法律职业认知等。

3.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高职高专及本科结业生),加试民法和刑法,采用闭卷笔试,每门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同时结合考官提问进行口头回答。

复试总分满分为300分,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初试成绩百分制后占60%,复试成绩百分制后占40%,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必要,可参考多位小数。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1)需核对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2)需学校留档的文件包括:①初试准考证;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③政审表;④大学成绩单(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原件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复印件上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⑤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并手写签名)。(以上资料均需留档备案,请按顺序排列放入文件夹,不用装订)。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的考生需要携带证明原件等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需要携带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在部队荣立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考生也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以上原件需要留存复印件。

对于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1)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2)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3)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5年9月1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

(4)往届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且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的;

(5)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六、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

时间:2025年3月28日7:50-8:20

地点:河北工业大学东院(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第七教学楼C104-1室。

2.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5年3月28日8:30-10:30

地点:河北工业大学东院(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第七教学楼C104-1室和C104-2。

3.英语、专业综合面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10:40-18:00

地点:河北工业大学东院(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人文与法律学院办公楼211。

法律硕士(法学)面试时间: 2025年3月28日10:40-18:00

地点:河北工业大学东院(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人文与法律学院办公楼215。

面试考场复试顺序于当天随机公布,考场安排现场通知。

4.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2025年3月28日13:30-18:00

地点:河北工业大学东院人文与法律学院办公楼205

5.复试过程中的具体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准时到达复试地点,提交个人证件和材料,接受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格内考生个人信息,面试前将复试记录表提交给复试秘书。

(2)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参复试范围加复试。参加各个环节复试时,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耳机、智能眼镜、危险器械等,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其他说明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其他相关事项请查看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相关通知。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920957170


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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