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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2018-12-05 12:00:00访问量: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宪法教育落实到各个领域,更好地发挥宪法教育在促进全民遵法、守法、知法、用法等方面的作用,我校人文与法律学院以及大学生法律服务中心师生举办了一系列“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人文与法律学院邀请了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院长纪兰生来讲座,纪院长以《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基层法院改革的现状与思考》为题,详细的阐述了当前背景下法院如何进行改革才能焕发新活力,在法院“执行难”的通病下如何作到快速有力的执行,成为让老百姓信的过的法院。
        纪兰生院长从在座学生的角度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教导同学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志向,拓展自己的眼界。纪院长以自己在鹿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案例,使同学们深刻的了解到在目前人民法院执行难的背景下,鹿泉区法院是如何做到执行率石家庄市第一、河北省第四的成绩,真正体会到了“为民情怀”和“调解优先”的内涵。同时也使同学们对于人民法院的工作现状以及未来自己从事法律行业所应该具有的态度和价值观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在互动提问环节,纪院长认真回答的同学们的问题,激励同学们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学习,一定能实现自己的理想,达到自己的目标。
        讲座结束后,在纪院长的带领下,法官、老师和同学们一起诵读了宪法,让同学们从内心升起对宪法的崇敬之情。

与会人员全体朗读宪法宣传内容
        大学生法律中心的成员利用用餐时间在学校西区食堂举行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宪法知识,并邀请同学们在宪法日条幅上签字。通过签字活动,同学们增强了对宪法权威和宪法地位的认同。

宪法日宣传签名活动

宪法日答题活动
       随后邀请同学们进行宪法日答题活动,同学们踊跃参赛,参赛人员抽取试题,答对问题的同学可以抽取笔记本、明信片等精美奖品。通过答题活动,同学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宪法知识。
        通过这次校园宪法日宣传活动,同学们更加全面地掌握了宪法知识,增强了宪法意识,更加地自觉维地护宪法权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对于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自觉遵守和实施宪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宪法宣传不仅仅只在国家宪法日进行,我校还将通过宣传展板、校园广播、微信推送、团日活动、班会等各种形式,将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将宪法宣传教育真正融入师生的日常生活,让广大师生做到心里有宪法,学会用宪法,切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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