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院教师石小娟教授,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校党委号召,努力发挥学者在抗疫活动中为社会服务的作用,于2020年2月17日,接受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的访谈,就“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和疫情结束后,外贸企业如何保护自身权益”提出建议。同时,该建议稿通过《天津法学会要报》专刊报送,获天津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在2月23日刊发《决策与参考》。
石小娟教授指出,从当前形势看,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影响已经显现,部分外贸企业被迫停工停产无法完成订单。依据《国际卫生条例》有关的临时建议,中国出口货物,目前无论电商小件运输,还是国际海运货物,在到岸港有可能强制消毒,船员、船舶检疫登港加大成本,未来也会引发纠纷索赔。为此,石小娟教授建议,外贸企业应当分情况、分区域、分阶段,并用商业措施与法律手段的应对。如:商业应对上,中国企业与客户坦诚沟通、通过贸促会获得“疫情证明”;法律手段上,中国企业可以通过使用境外贸易国的国内法、国际法(WHO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进行应对,面对未来可能引发的纠纷,进出口企业合理把握“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法律构成要件,依据个案事实,因果关系,妥善收集、保留证据文件,未来通过诉讼、仲裁、调解多渠道、多方式,规避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石小娟教授以河北工业大学名义在线参加了“邮轮疫情相关法律问题线上研讨会”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裁决孙杨案专家在线座谈会”。她在两个全国在线会议上谈了相关问题的看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