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梅

一、简介

女,198210月生,经济法学硕士,安徽长丰人,2006年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法专业,2006年进入河北工业大学任教。现任河北省法学会环境法研究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等学术团体职务。

二、研究领域

经济法

环境法

三、主讲课程

证券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四、学术成果

(一)项目:

[1]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环境信息公开问题研究。(主持)

[2] 天津科委软科学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下的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研究。(主持)

(二)论文:

[1]论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现代商业,2018.28

[2]本科生导师制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应用——以河北工业大学为例.学理论,2015.12

[3]论本科生导师制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作用,法制博览,2015.8

[4]维稳话语下高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研究.法制博览,2015.15

[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诚信机制的构建——以自愿性信息披露为视角.商场现代化,2009.6

五、联系方式

songmei9913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