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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人文与法律学院2016年青年教师 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2016-05-11 12:00:00访问量:


 
各位老师:
根据我校“第十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暨“天津市第十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选拔赛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院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激发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方法的积极性,推动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拟定于 2016 5 20 日下午举办“人文与法律学院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暨“河北工业大学第十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教学竞赛参赛范围
人文与法律学院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976 8 31 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专任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出国人员例外);40周岁以上的教师要求参加述课。
二、教学竞赛内容及要求
本次学校教学竞赛将分为 法学、公共管理、中文三组。竞赛内容为课堂教学( 教学 75 分、板书 10 分和教案 15 ):竞赛时间规定为20分钟,参赛教师首先要简述参赛课程教案的设计与构思,然后进行课堂教学,时间分配由参赛教师自行掌握,基本要求为:
1、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包含丰富的知识信息含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逻辑性强,条理清楚,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并有所创新。
2、教学态度严肃认真,仪表端庄,自然大方。普通话授课,教学熟练流畅,语言准确简洁,生动且富于启发性。
3、结合实际需要,可借助辅助教学方式进行授课,要求运用合理恰当,符合教学要求,视听效果好。
4、教学中须书写板书,评委根据板书质量和布局设计打分。
5、赛前须准备包括参赛教学内容在内的1课时教案(教案模板见附件3),内容包括:课程题目、教学目的、教学进程、主要内容、教学方法、教具、作业题和时间分配等,电子版发到学院办公室,评委结合选手现场教学情况,对教案进行打分。
6、参赛教师须独立完成比赛过程,不准带助手和互动学生。
三、教学竞赛评选及选拔
1、为保障本届教学竞赛的公正、公平、公开的举行,本届教学竞赛学院由学院领导及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评委会(每组暂定5人),对参赛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审。课堂教学竞赛的评分由评委当场给参赛教师打分,但不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参赛教师最后得分。
2、此次教学竞赛每组的第一名选手(共计3人)将被选拔到学校,代表人文与法律学院参加“河北工业大学第十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
四、教学竞赛要求
1、教学竞赛以专业为单位分三组进行,每组竞赛顺序由工作人员事先按照姓氏笔画编排,如有困难可以在组内自行协商调整;
2、出于节省时间的考虑,请参赛教师提早入场熟悉环境,预先把PPT存入多媒体设备当中。

院政字〔2016〕1号-关于举办人文与法律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附件一:教学基本功竞赛赛程安排
附件二:竞赛出场名单及顺序
附件三:老教师述课名单
附件四:青年教师竞赛评分表
                                                     
                                    人文与法律学院
                                         201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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